******水利局报送的《湖南迷水娄星区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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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娄底市娄星区环保街99号
邮 编:417000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湖南迷水娄星区治理工程 |
建设地点 |
涉及到蛇形山镇洪河村、步康村、姚桥村,起点为蛇形山镇洪河村寒杉坝桥,终点为三斗湾 |
建设单位 |
******水利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工程治理对象为娄星区迷水河,治理范围起点为蛇形山镇洪河村寒杉坝桥,终点为三斗湾,涉及到洪河村、步康村、姚桥村等村寨,综合治理长度为10.2km。其中:生态砖挡墙护岸1.049km;浆砌石挡墙护岸0.558km;生态砖挡墙护脚+联锁块护坡3.94km;仿木桩护脚+草皮护坡0.4km;清淤疏浚6.255km;附属工程:排水涵管10处、便民码头10处、河坝加固改造2座、桥梁拆除1处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为防洪治理工程,主要为河道清障疏浚、新建堤防,营运期无废水、废气、噪声产生。运营期河道检修及维护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运往政府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进行处理;检修人员和工作人员巡检时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 河流带来的枯枝败叶,垃圾桶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施工期: 1、水环境 项目基坑废水、养护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现场降尘洒水等;淤泥干化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搅拌、养护用水、车辆冲洗及******居民现有的设施处理后用于浇灌周边菜地,不外排。 2、生态环境 (1)陆生生态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对临时占用土地进行地貌恢复;严格执行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加强植被保护和景观维持工作,农田复垦。 (2)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过程管理,施工废物严格防控治理;做好鱼类保护工作。 3、 大气环境 设置围挡、防尘网、罩棚、冲洗平台;采用洒水车及人工结合的方式进行洒水抑尘;裸露地面绿化、覆盖;物料覆盖;道路硬化、限制车速、运输车辆密闭等。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设备。 4、声环境 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尽量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免局部声级过高;建立临时声障,严格执行施工场界噪声标准以防止施工人员受噪声侵害,并限制工作时间;优先选用高效率、低噪声设备,并加强机械和车辆的维修和保养,保持其较低噪声水平。 5、固体废物 淤泥堆放在临时堆土区,采取自然晾干方式将水份沥干后同其余开挖产生的弃土集中收集至弃渣场;建筑垃圾中的可回收部分材料回收处理,不可回收的按渣土管理部门要求运至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6、环境风险 ①所有机械维修及加油服务均不在施工区域进行,全部委外在修理站及加油站进行;②按操作规程施工,禁止野蛮施工;③加强机械车辆维护保养,确保能够正常使用;④采取相应应急措施,减缓对外环境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