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车租赁运营服务项目(第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有限公司受******学校的委托,对******学校校车租赁运营服务项目(第二次)******委员会经过认真、细致的工作,采购评审活动已顺利结束,现将成交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情况:
政府采购编号:涟源财采计20230102
委托代理编号: HNTXLY2023-016
项目名称:******学校校车租赁运营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预算:******.00元
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7日
开标、评标日期:2024年1月8日9时00分
开标、评标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参与磋商情况
排序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得分 | 评审结果 |
1 | ******有限公司 | ******.00 | 77.50 | 第一名 |
2 | ******有限公司 | ******.00 | 56.77 | 第二名 |
3 | ******有限公司 | ******.00 | 52.6 0 | 第三名 |
三、成交标的情况
供应商名称: | ******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李建刚 ****** |
供应商地址: | ******街道石梅社区望梅小区梅亭路192号 |
成交金额: | ******.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
名称:******学校校车租赁运营服务项目(第二次) | ||||||||||||||||||||||||||||||||
服务内容:1.1、供应商应提供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国标校车运营服务。 1.2、中标人不可将中标项目转包或分包给个人或其他公司经营,该项目运行国标校车必须是供应商自有车辆,并且达到国家校车安全标准。 1.3、采购人租车时间每周的周一至周五,中标人车辆必须提前半小时到达接送指定位置,每辆车每日早晚接送学生上、放学(节假日除外)。 1************学校上、放学接送时间需求派送车辆,确保完成接送学生任务。车辆、线路及驾驶人原则上固定,特殊情况需临时调配除外(特殊情况指:出现车辆保养维修年审,驾驶人事病假、封路、电杆大树阻碍道路等不可抗拒的相关情况), 接送时间:
1.5、该项目中驾驶人的工资、奖金 劳保待遇以及车辆维修养护、燃油费,路规费、罚金等相关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1.6、履约承诺: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5天内足额配备相关的车辆、设备、人员,并完善相关设施和运营管理措施。如未能按时履约,将自行承担相关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1.7、供应商中标后,应在项目所在地设定固定的办公场所和校车停放场地。 1.8、供应商中标后,须在项目所在地完善配套的二级资质维修服务站或与项目所在地维修服务站签订长期稳定的服务合同;全部校车接入当地主管部门视频监控平台,能够更好让各个监管部门实时监控。 1.9、供应商须按规定按高标准足额为车辆投保,做到应保必保,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承运人责任险(投保金额每座不低于50万元)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投保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等,具体险种由双方共同确定后执行,投保后应将相关的文件报采购人指定部门备案。 1.10、供应商负责对相关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保持从业人员相对稳定,供应商相关从业人员必须遵守《校车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自愿遵循采购人有关校车安全运行管理规定。 1.11、在服务期内,校车的经营权与管理权以及安全运营义务全部由中标人负责。供应商运营期间出现任何安全生产或交通事故以及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12、校车车载人数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载。校车行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关于校车的限速规定。 | ||||||||||||||||||||||||||||||||
服务期限:168日历天 |
评审专家名单:龙欣 、陈红娟 、戴雪芬
告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七、代理服务收费金额:采购人按照有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7144元。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学校
地址:涟源市荷塘镇
联系人:刘先生
邮编:417100
电话:******
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娄底市娄星北路与大汉路交叉处
联系人:彭先生
邮编:417100
电话:******
电子邮箱:******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名 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金润软件
电话:0738-****** ******95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