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发改审〔2025〕9号
关于涟源市湘中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涟源市商务局:
报来《涟源市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的《政府常务会议决议书》等相关文件,同意实施涟源市湘中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501-431382-04-05-405944)。
******街道光明山社区,位于娄底大道以北、亿丰商贸城以东;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136.06亩(道路用地27.98亩),总建筑面积约84086.00㎡。其中,粮油副食交易区17900.00㎡ ,肉禽及制品交易区17900.00㎡ ,水果交易区16450.00㎡ ,蔬菜交易区13530.00㎡,水产交易区7680.00㎡,综合交易区6760.00㎡ ,市场检验检测中心和信息中心3066.00㎡ ,配套用房800.00㎡ (包括设备******消防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三、涟源市商务局作为项目业主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资金筹措。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9960.2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于申请专项债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其中,申请专项债资金17000.00万元,占总投资的56.74%;地方财政配套资金12960.20万元,占总投资的43.26%。请按《娄底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娄政发〔2023〕7号)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六、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局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31个月(含报建审批阶段),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八、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附件: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2025年1月23日
************办事处。
******改革局行政审批股 2025年1月23日印发